公积金“按月还租”彰显城市智慧与情怀
原标题:公积金“按月还租”彰显城市智慧与情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出按月还房租提取新业务试点,该试点在广州市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继园东”社区推出。按照试点新规,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给收租方用于支付房租。(11月1日新华网)
据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89%,而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租房住。随着城镇化的继续推进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还将有大量青年人进城工作和定居,住房问题将更加突出。他们是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储备力量,只有让他们免除居住之忧,全身心投入到干事创业中去,我们的城市和国家才有未来。因此,解决青年人、新市民住房问题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广州市政府试行住房公积金“按月还租”举措,具有创新的勇气和胆识,也彰显城市的智慧与情怀,对广大青年人和新市民来说更是一种福音。
青年人、新市民在城市创业打拼存在很多困难,而最大的压力就是住房问题。在一线大城市,租房费用几乎占到很多年轻人工资收入的三成甚至更多。新市民和青年人本来收入就相对较少,购房和付租金能力不强,很多人因为住房困扰,无法安心工作、成就事业,也无力在城市立足、追逐梦想,要么勒紧裤带在城市硬撑,要么只得选择逃离。
让青年人、新市民住有所居,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任务,也是城市管理者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问题。可见,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将成为未来住房领域的一项重大任务。有关部门要在探索公积金“按月还租”的基础上,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要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
公积金“按月还租”,让青年人、新市民在租金支付上多了一种选择,也能让租房产业得到发展,还能为城市建设留住人才。期盼这种做法能够在更多地方推行,覆盖更多的城市、更多的人,让人民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舒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