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医疗不端行为量身定做监督“笼子”
原标题:为医疗不端行为量身定做监督“笼子”
11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将医疗机构贯彻执行《九项准则》的情况列入评审评价、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个人待遇挂钩。对落实《九项准则》不彻底导致出现严重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之外,还应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责任。
多年来,约束医疗行为的“九不准”,在医疗系统可谓人人皆知,在很多场合都被频繁提及。比如医疗反腐必谈“九不准”,医务人员个人自律已习惯于对照“九不准”,企业与医院打交道须谨防违反“九不准”,甚至医疗机构年度总结也少不了“九不准”。“九不准”的名声如此响亮,说明这项规定从2013年推出之后,已发挥了巨大作用。既然“九不准”这么管用,为何要升级为“九项准则”呢?
其实,这次升级,有其必然性与紧迫性。“九不准”虽然有效,但毕竟是多年前的产物,时移世易,当前医疗不端行为的一些新表现,已在“九不准”当中找不到合适的约束条款。比如2013年还没有互联网诊疗,在当前,借互联网诊疗之名推销药品,或将患者从网上诱导到特定的实体医疗机构,尚未被纳入“九不准”。
此外,医疗自媒体账号已成为公众了解医疗信息、学习医疗健康知识的重要渠道,但借医疗自媒体售假与欺诈等新型医疗不端行为,却很难通过“九不准”进行约束。
尤其要看到,近年来医改大招频出,原有的监督方式和内容,部分已适应不了新形势。比如,取消药品加成,严管“医药代表”,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这些硬核措施实施之后,原有通过统方吃回扣现象已难以为继,新的“吃法”可能会出现,指定药店购药拿提成等,就是值得警惕的新现象,吃药品回扣的方式发生改变,监督当然不能墨守成规。
对于这次改变,患者不能置身事外,也要掌握契合当前形势的群众监督方式。过去只有按项目付费这一种付费方式,患者看病时只需提防巧设名目、增设项目、分解收费等现象,避免医生为自己做不必要的检查,开不必要的药。当前,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按病种付费和门诊费用包干等新付费方式得到普及之后,患者需要提防的是诊疗不足,是该做的检查不做,该开的药不开。监督方式需要大转变,患者假如搞反了方向,就难以为落实“九项准则”贡献力量。
医疗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医疗腐败是离群众最近的腐败。近年来,医疗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医疗制度进一步健全,医疗行风已发生根本好转。旧疾得到较好控制,新的潜规则尚未出现,正是彻底惩治医疗腐败和端正医疗行风的好时机,为医疗行为更新监督“笼子”正当其时。相信有更加契合当前形势的“九项准则”的约束与监督,医疗行风好转势头就会持续保持下去。(时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