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创造条件
原标题:为“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创造条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发布。《意见》强调,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
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全部人口的18.70%,相比10年前上升5.44个百分点。这说明如何养老已经成为国家、社会和家庭三个层面都要面对的课题。在此背景下,《意见》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以承担养老责任,其实是在居家养老基础上提出的一种顺应中国人生活方式和伦理特点的应对之策。要实现这样的养老方式,目前主要取决于两个要素,一是意愿,二是条件。
相关调查表明,对于共同生活,成年子女表示愿意的情况占比58.51%,比例并不小。但现实情况是,经济社会的发展早就改变了中国人四世同堂、共同居住的传统生活方式。子女与父母的生活方式不相同,加上婆媳关系、翁婿关系等因素,以及现代房屋的户型设计特征,三代同住可能会造成相应的家庭矛盾,所以子女成家后与父母同住已不是主流生活方式。在此情况下,与父母就近居住可能是一种更好的方式,即保持“一碗汤的距离”,双方既可各自独立,又能相互照顾。
这就涉及“条件”问题。一方面,这种居住条件意味着双方都要有独立的住房。现阶段,子女买一套住房都可能面临巨大压力,能实现父母和成年子女就近居住的家庭并不多,上述调查也表明,有29.52%的人表示无法拥有合适的住房。这显然是一个较大的难题。因此,应对老龄化社会需要住房政策上的联动,使更多家庭易于租住两套房,才能满足成年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的养老条件。
另一方面,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也是顺应养老趋势的必然之举。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越来越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随着60后一代的退休,中国社会的家庭及其居住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这些有消费能力但几乎都为独生子女家庭的一代人,其中许多将不得不随异地而居的子女生活。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是一项安定人心、稳定社会的便民惠民的制度性改进。
此外,退一步讲,在共同居住或就近居住的条件达不到的情况下,更需要发展居家养老,即以现有的老人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这是养老的重要途径,是子女就近居住条件无法满足情况下的社会性兜底。
要实现以家庭为基础和让成年子女照顾老人的养老目标,应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同时还需创造更多条件,例如对与老人共同居住的人给予补助和租房便利,以及买房和税收优惠等。总的看来,“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是一个美好的中国式愿景,它需要住房、医疗、养老政策体系的同频共振。(张田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