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细微处着手,让医生做直播趋利避害
原标题:从细微处着手,让医生做直播趋利避害
“太普遍了,不只我们医院的很多医生在做直播,其他医院同样如此,但很少有人考虑过直播的边界。”作为一家国内知名医院的中层管理者,孙婷(化名)对身边越来越多的同行投入直播感到担忧。随着互联网医疗和社交平台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医生选择通过直播方式进行医疗科普,但其中的风险隐患却鲜有人注意。医生直播的边界在哪等问题,令医院管理者感到困惑。
医生做直播有合理和有益的一面。因为直播很直观,互动性和趣味性都很强。医患之间通过直播交流的优势明显。近年来,广受民众喜欢的医疗短视频已出现了不少。但医生做直播的风险与隐患也不容忽视,医生边工作边直播,一心二用容易让医疗质量下降,甚至出现差错;直播还容易暴露患者隐私,而且直播教人自我诊疗可能对粉丝形成误导,出现误诊误治现象。
对比新旧两个版本的《医师法》,可以看出医生做直播需要拿捏一些分寸。旧《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明确,“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是医生的义务,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医师法》第二十三条则将这一条修改为“对患者及公众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对象加了“公众”,内容加了“健康指导”,说明医生科普宣传被加了担子,传统的科普宣传方式的效率低、影响面很小,已难以满足新时代的医学科普宣传需要,通过直播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提高医学科普宣传的效率,本身是值得提倡的。
此外,旧《执业医师法》要求医生“保护患者的隐私”“宣传卫生保健知识”,新《医师法》则将这两条分别改为,“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宣传推广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个人信息”“与岗位相适应”等关键词的加入,对医生直播等科普宣传进行了严格限制。
为医生做直播趋利避害,关键一招是把事做细。一方面,要在现有政策法规的细微处领会立法精神,进而为化解争议和消除模糊空间找突到破口;另一方面,法规毕竟难以面面俱到,要将相对抽象的法规细化成行业规范,甚至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的细线补牢漏洞,使两者紧密结合。(秋 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