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原标题:精准施策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当前,我们已经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正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新征程上,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这一过程中,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是一个重要抓手。
应该看到,中等收入群体具备稳定的购买力,这一群体的庞大消费能促进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好发挥,能对经济增长形成有力支撑。这一群体的稳步扩大,还能有效防止贫富差距悬殊和两极分化。当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约为4亿人,总量不少,但以14亿多人口的基数计算,所占比重约为30%,还有较大增长空间。新的征程上,我们需更加重视精准施策,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精准施策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需有效识别有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目标群体。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等群体,都是我们要关注的重点群体。具体来看,高校毕业生是有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方面,技术工人也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是创业致富的重要群体,进城农民工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对于这些重点群体,需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找准当前影响群体收入提升的关键因素,通过差异化政策措施精准推动其有效增加收入。对高校毕业生,要帮助他们尽快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实现学有专长、学有所用;对技术工人,要在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上下功夫;对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要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帮助他们稳定经营、持续增收;对进城农民工,要促进他们安心进城、稳定就业。整体上看,一方面,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有效提升劳动者技能和收入水平,使更多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另一方面,要增加城乡居民住房、农村土地、金融资产等各类财产性收入,进一步研究推动增加人民群众财产性收入的办法。
精准施策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需健全完善社会保障。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给予人们稳定的预期,有效巩固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下一阶段,需在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上切实发力。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的范围和人群,重点关注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等群体,探索自由职业者享受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保障的办法;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在筹资机制、待遇保障、经办管理等方面的全面统筹;缩小区域间社会保障水平差距,努力建立均等化、可持续、流动性强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完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各类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之间的互补和协调。
精准施策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需优化收入分配结构。重点是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既要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上持续发力,又要健全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进扩大综合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还要防止财产性收入差距过大等问题。(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