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杜绝“纸面合规”
原标题:抓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杜绝“纸面合规”
实践出真知。经过近两年的改革试点,企业界、司法界、党委、政府和有关各方逐步形成共识:企业合规改革是惠企利国的好政策。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明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就是一个立足执法司法工作实际,有利于经济稳定,并且发力靠前的政策导向性举措——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经济的细胞,企业有活力,经济才能健康发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目标就是通过办案促进企业乃至行业规范发展,有利于企业固本强基、行稳致远。
如何把这项惠企利国的好政策抓实?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有关各方深切感受到:对涉案企业合规承诺、整改进行客观、公正、有效的监督评估,是改革试点中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也就是说,只有实现第三方监督评估的实质化专业化,企业合规改革才能真正取得成功。否则,企业合规整改就可能成为“走秀式”的“纸面合规”、可改可不改的“软约束”。那么,实现第三方监督评估的实质化专业化,需要从哪些方面着手呢?
首当其冲的是,实践中参加第三方监督评估的每一名专业人员,都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认真履职。一要全面履职,认真审查合规计划,对合规计划执行及完成情况扎实检查、评估和考核。二要实质履职,第三方组织没有采取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议事规则,就是要求每一名专业人员都必须实质性参与监督评估工作,坚决防止“挂名”“跟团”监督评估。第三方组织人员对合规考察报告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报告中说明不同意见及理由。三要专业履职,每一名专业人员都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从不同角度参与监督评估工作,推动第三方组织分工不分家,真正形成合力。
其次是,检察机关应该承担起第三方监督评估中的主导职责。实践中,个别检察办案人员存在这样的错误观念:检察机关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只负责“办案”就好,至于第三方监督评估,交给第三方就行了。如是将自己摆在置身事外的“甩手掌柜”的位置,显然需要纠偏。也正是因为有这种观念的存在,才有企业界和第三方人士呼吁:必须着力强化检察机关在第三方监督评估中的主导职责!检察机关如何落实主导职责?重点是要严把“三关”。一要严把第三方机制的启动关。依职权或依申请启动第三方机制时,必须审查是否符合企业合规试点及第三方机制的适用条件,防止对不符合适用条件的涉企案件启动合规监管。二要严把第三方组织人员的选任关。认真审查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的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单,认为明显不适当的,须向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提出意见建议,作出调整。三要严把合规计划审查关。支持、协助第三方组织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协助其深入了解企业涉案情况,突出问题导向,确定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在第三方机制运行过程中,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执行、第三方组织合规考察书面报告等审查提出意见,必要时可以适当形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抓实第三方监督评估的第三个着力点就是,用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既要用好涉案企业真合规、真整改,最后被检察机关采取从宽处理措施的典型案例,也要用好涉案企业认罪不实、整改不主动不到位、合规考察“不合格”,最终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从严惩处的典型案例,从正反两面教育、警醒涉案企业要“真整改”“真合规”,坚决防止整改效果不好的企业通过合规逃避刑事制裁。同时,也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向社会各界传递法治理念: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是动真格的,决不能让合规改革成为涉案企业无条件“免罚金牌”,要起到“办理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教育警醒关联企业甚至整个行业守法经营,从而促进整体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