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驻村辅警三入火场救出八旬老人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任晓宁 通讯员刘姝媛)1月10日,内蒙古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清河派出所驻村辅警刘波接到村民求助,称一民房发生火灾。危急关头,辅警刘波不顾个人安危,三次冲入火场,成功救出八旬老人……
当天晚上10时许,在家休息的刘波接到村民打来的求助电话,“刘波,我家旁边的老李家着火了,你快来吧!”“马上到!”得到消息的刘波仅用了二三分钟就到达现场。
当日原本不是刘波值班,但作为一名党员,又是最熟悉这家情况的人。他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第一个冲进火场。这时,屋内火光冲天,浓烟滚滚,火苗正从屋里往外窜,根本无法呼吸,两次都把刘波逼退出来。火势越来越大,屋内仍有一名八旬老人未被救出……
房梁几近倒塌,焦糊味伴着噼啪爆裂声响弥漫夜空,屋内可能还有液化气罐等易爆物品,随时存在爆炸的风险,情况十分危急。这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刘波顾不得多想,第三次冲进火场,浓烟呛得他睁不开眼,几近窒息。终于,他在屋子一角发现了蜷缩倒地的老人,刘波用尽全身力气,迅速背起老人往外跑,终于带着老人离开了火灾现场,转移到了安全位置。
与此同时,清河派出所增援民警与消防队员均抵达火灾现场,消防队员迅速展开灭火,刘波和派出所同事疏散在场群众。经过15分钟的紧急处置,火灾被彻底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民警和消防队员对现场仔细检查,确保安全后才离开。
刘波回到家中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当时我也没多想,没顾上危险不危险。村民有危险我必须第一时间赶到,老人就在屋内,身上还压了东西,我只想把他救出来。我是党员,又是一名辅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我的责任和义务。”刘波说。关键时刻冲得上,关键时刻见担当。驻村辅警刘波三进火海,救出八旬老人,用血肉之躯保护人民平安,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1月10日,刘波火场救人的这一天,正值中国人民警察节,不论艰难困苦,不论危险重重,人民群众需要的地方就有人民警察藏蓝色的身影,党旗下,警徽前,人民公安守望初心,不辱使命,永葆忠诚本色,为一方平安筑起“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