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亚璇|法治副校长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22-02-23 16:37:15

原标题:侯亚璇|法治副校长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治副校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是法治工作部门参与、支持学校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有关部门要选强配齐法治副校长,拿出实际举措推动法治副校长更好履职,为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成才作出积极贡献。

2月17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出炉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办法》重点围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谁来管”“怎么聘”“如何干好”等问题,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2月18日京报网)

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人员。法治副校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是法治工作部门参与、支持学校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2003年,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来,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兼职法治副校长制度成为教育管理的“助推器”,在增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提出“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法治副校长也作出明确规定。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中小学设置法治副校长,是一项一举多赢的有益举措,有利于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整治校园内部和周边环境,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需要指出的是,从实践来看,有些地方的法治副校长存在“挂名”现象。被聘请的法治副校长多为公检法部门的业务骨干或领导,平时事务繁忙,有的每年给所在学校学生上一两次法治教育课,有的一年难得进一次学校。法治副校长直接参与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职责重大,这类问题必须加以解决,让《办法》切实落地生根。法治副校长要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入学校、深入学生当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要坚持高标准、择优选择法治副校长,选择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确保有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法治实践经历,热心教育工作,了解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身心特点,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同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法治副校长要避免一“长”就灵,需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法治副校长培训方案和规划;派出机关要为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将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工作量,明确为考核内容;学校要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支持、配合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治副校长、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要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总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选强配齐法治副校长,拿出实际举措推动法治副校长更好履职,为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成才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