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T年度回报块工作资金的额外税收:这就是为什么
7月5日举行了两项重大事件 -2019年7月5日由财政部长2019年第三年的GST和展示联盟预算。在GST的两个完成年份,有各种措施来简化GST法,并确保对该贸易的最不困难。即使是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根据GST提交的第一个年度返回,2018年12月的第三次将于2019年8月延长。
所有注册人都必须提交年度回报,而不管他们的营业额无关。年回报率将包含购买,销售,进展,投入税收抵免,退款,提出和逆转信贷的所有细节。年回报将为纳税人提供机会披露销售,省略以GST返回,反向不合格/错误的输入税收抵免和其他必要的更正。由于年度返回的修正案,纳税人的GST责任有可能增加。进一步在GST的第一年的情况下,由于无知,由于贸易而无意中犯了错误。年度回报的自愿整改是纳税人的唯一选择,可能导致额外的GST责任。
虽然程序前面有各种问题,但纳税人试图填补年度回报,陷入纳税人的主要问题是,纳税人的主要问题是,年度回报中GST责任的任何增加都必须仅通过现金分类帐,即物理流出来排放钱。即使纳税人在其投入税收信贷分类帐中均衡,他们也不能被他们利用,以支付上述责任。必须欣赏输入税收抵免与现金兑现的事实。这种限制不必要地应对具有足够投入税收抵免的纳税人资源来履行责任。如果有货物或服务的出口商,如果有任何投入税收抵免,虽然有足够的投入税收抵免余额,但他们最终将以现金支付上述责任。
即使一个人看出了GST法案的规定,也已被授予纳税人通过在投入税收抵免或现金中使用余额来支付税收。如果任何施加任何利息和罚款,则限制。进一步从GST时代,即消费税和服务税制,司法机构对投入税收抵免是一种不可行的纳税人权利。
出现的问题是,通过仅在年度回报中纳入指示,是否可以带走这一权利?在适当审议和讨论后是否已通知的税务法规可以完全忽略,并且表格中的简单条件带走了纳税人的合法权利?
在没有任何权力到当局施加这种限制的情况下,所述条件必然会受到法律挑战。此外,2018年9月4日通知的年度回报的格式没有这样的条件。但是,纳入2018年12月31日通知的交易建议的修订格式已经强加了上述不公正的条件。
当局必须了解输入税收抵免的无缝流量和利用是GST引进的主要目的之一。禁止或限制投入税收抵免在GST年度回报中产生的额外责任妨碍了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并导致营运资金堵塞。
在过去的两年里,自由介绍以来,政府一直非常积极主动,并尽力确保纳税人不会陷入困境。贸易和纳税人的大多数问题都以最佳的方式解决了。希望最早根据提交GST年度回报的现金推动额外的额外费用,营运资金堵塞和财务艰辛的贸易关注将是最早的。
Parag Mehta是合作伙伴,Ankit Joshi是Na Shah Associates LLP的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