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布2017年民生领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原标题:自治区发布2017年民生领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白静) 8月2日上午,自治区民生领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我区民生领域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2017年自治区脱贫攻坚目标是确保20万贫困人口脱贫,14个区贫旗县、3个国贫困旗县摘帽。为此,自治区大幅度增加投入,区本级财政投入资金48.75亿元,同比增长160%,盟市、旗县财政投入资金增长1倍多,目前,90%的中央和自治区资金已下达。自治区还设立了20亿元的产业扶贫基金,实施“三到村三到户”项目8300多个,开工建设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600个,开工率达93.6%。此外,农村牧区低保标准与去年相比提高了655元,达到4851元。驻村工作人员数量由3400多人增加到7200多人,队员由每村2-3人增加到5-10人,驻村干部由1.1万名增加到4万名,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
就业工作进展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4.85万人,完成了年度计划的59.4%,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3.6%,低于年初确定的4%的控制目标。上半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7.1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55%;全区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217.4万人,完成了年度计划的88.7%;全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62万人,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43万人。此外,通过实施“创业内蒙古”行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3亿元,实施创业培训2.42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1.72万人,带动就业5.2万人。
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养老方面,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水平从去年的月人均2660元提高到2812元,惠及全区259万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224.9万城乡居民受益。医保方面,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新农合医保目录由1988种增加到2600种,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全区居民医保、城镇职工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85%左右。此外,13种靶向药物已纳入到医保可支付范围内。目前,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大病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60%。低保方面,全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591元和年人均4851元。对城镇和农村牧区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住房保障方面,今年国家下达我区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是22万套,上半年已开工13.7万套,开工率62.4%,截至6月底,全区政府投资公租房的分配入住率达到72%,发放租赁补贴的户数达到8.8万户。
解决农村牧区高利贷、中小学“大通铺”问题及偏远农牧区用电升级工作进展情况。自治区制定下发了《关于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的若干措施》,在重点地区开展了以农牧户财政补贴增信方式的贷款试点,金融机构按照1:5的比例放大,截至目前,各涉农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新增农牧户贷款103.3亿元;自治区本级使用地方券资金5亿元,统筹解决边远地方中小学包括“大通铺”、土厕所、土灶台、土炉子等问题;4月份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偏远农牧区用电升级工程的实施意见》,预计在2年时间内,投资26亿元,完成对2万户偏远农牧户生产生活用电的升级改造任务,该计划正在稳步实施中。
贫困人口健康体检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全区确定的免费体检人口72万人,截至目前已经体检的人数为43万多人,盟市人均体检经费标准为170元至500元。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同比分别下降0.06和4.03个百分点,93.6%的旗县出台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8月底前全面实现退休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符合规定转诊等四类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教育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进展情况:今年,预计5400多名大学新生可享受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每年1万元资助政策。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由8个国贫旗县扩大到31个,惠及23.6万农村牧区学生,在校生可按照每人每年800元标准,享受营养餐补助政策。据了解,新增的23个试点旗县中已有10个实现供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