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城区原煤污染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原标题:赤峰市城区原煤污染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梁亮) 记者从赤峰市环保局了解到,自从《赤峰市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3-2017年)》出台以来,赤峰市成立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完善政策措施,在全市扎实开展起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截至目前,赤峰市通过采取接入集中热网、浴池配送热水、煤改气等措施,累计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471台,淘汰率达98.5%;旗县城关镇淘汰522台,淘汰率达93.2%。在完成棚户区改造的同时,还加大城中村、棚户区、城市周边平房居民燃煤炉具清洁化改造力度。今年前10个月,实施平房居民燃煤炉具改电2000户,完成11076台清洁化炉具招标,正在开展燃煤炉具清洁化改造招标6558台。
从近3年的情况看,通过综合整治,赤峰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分别为280天、296天和310天。与2015年相比,2016年优良天数增加14天,颗粒物(PM10)降低13.6%,细颗粒物(PM2.5)降低9.8%,二氧化硫降低34.7%,二氧化氮降低24%,超指标完成自治区考核要求。今年前9个月,在北方多次出现大范围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和多次沙尘天气的异常条件下,赤峰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5%,接近去年同期水平,二氧化硫浓度在连续两年降低的基础上,今年又同比降低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