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职责 协同联动——内蒙古形成维护消费者权益“大消保”格局
原标题:明确职责 协同联动——内蒙古形成维护消费者权益“大消保”格局
会议现场
12月15日上午,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举行成员单位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召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司法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质监局等23个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和联络员出席。
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级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征求各成员单位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改草案)意见。
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改变了以往各个部门各自维权、单兵作战的局面。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23个成员单位将围绕贯彻落实《消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宏观指导,共同协调解决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等,逐步形成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大消保”格局。(内蒙古日报融媒体记者胡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