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工资单”体现出更多知识价值
原标题:让“工资单”体现出更多知识价值
日前,一项事关我区广大科技工作者切身利益,涉及科研人员工资收入、科技成果转化、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职称制度改革等多方面的新政策出台。
在昨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云涛就我区出台的“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进行解读。
云涛表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充分调动全区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文件,对于保障科技强区、人才强区建设、决胜建成创新性内蒙古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实施意见》从五个部分提出了13个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了目标导向是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等措施,构建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鼓励更多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如何让科研人员的“工资单”更多体现出知识的价值?云涛说,结合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进行了突破和创新。
在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方面,在基本工资正常增长的基础上,以科研机构、高校所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为托底线,绩效工资总量可在基本标准线的3倍内核定。另外,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根据考核结果适当拉开档次,不得平均分配。
同时,我区还将探索产权、股权、分红、协议工资等多种分配激励措施,加大在专利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岗位分红权等方面的激励制度。科研机构、高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科研人员,经相关部门同意可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或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办法。
云涛介绍,新政还鼓励科研人员通过成果转化获得收益,并明确了奖励报酬的比例。同时,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鼓励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合理流动、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业,以3年为一期,最多不超过两期,期限内保留人事关系。高校教师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可利用网络平台推动精品教材课程社会共享,并按照市场机制取得报酬。鼓励科研机构、高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首席记者 吴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