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打造阳光财政迈出关键一步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内蒙古打造阳光财政迈出关键一步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杨帆)自治区财政厅传出最新消息:自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财政部驻内蒙古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连续3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检查覆盖自治区本级、盟市、旗县三级所有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和单位(涉密部门除外)。通过检查,有力推动了内蒙古预决算公开工作,内蒙古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打造阳光财政迈出关键一步。

检查结果显示,全区各地预决算公开工作在覆盖面、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及公开形式方面均有明显成效。一是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公开部门总数由2015年的10435个,增至2017年11371个,净增936个。二是及时公开预决算比例明显提升。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决算及时公开的比例分别为99.36%和99.84%,较2015年分别提升48.73%和27.56%;县级部门预算、决算及时公开的比例分别为99.88%和99.89%,较2015年分别提升40.9%和23.13%。三是排除因检查指标差异性导致的不可比因素,核心报表公开比例均在99%以上。四是公开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以“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这一指标为例,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决算公开的比例分别为95.89%和99.11%,较2015年分别提升43.84%和43.81%;县级部门预算、决算公开的比例分别为95.83%和98.74%,较2015年分别提升41.22%和37.5%。五是公开形式和公开平台进一步规范。多数盟市旗县将预决算信息在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集中统一公开,部分地区和预算单位在推动预决算信息公开标准化方面做了有益尝试,大多数盟市建立了预决算公开信息的定期汇总上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