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完成 明确保护重点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完成 明确保护重点
12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在呼和浩特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完成新闻发布会。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规划》编制完成,明确了我区长城保护的标准和重点,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措施,为最终达成全区长城科学保护的总体目标,也为全国的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全面完成,作出了贡献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内蒙古文物局文物管理处处长陈雅光表示,下一步,《规划》将在全区予以公布实施。在《规划》的指导下,全区各盟市、旗县要开展各点段的详规编著工作,以及《具体保护技术方案》,达到长城保护的全面落实。同时,各地要建立起完备的、切实可行的长城保护管理制度,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管理体系,长城保护法制建设得到加强。
内蒙古长城在我国长城遗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境内长城调查总长度7570公里,占全国长城资源总量的1/3,包括战国赵、战国燕、战国秦、秦代、西汉、东汉、北魏、北宋、西夏、金代、明代11个朝代,分布于全区12个盟市的76个旗县区。在全国15个有长城资源的省、市、区中,内蒙古长城资源具有地域分布最广、时间跨度最长、存在形态多样、历史内涵丰富的特点。(首席记者 张昊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