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3所学校入选第三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魅力霍林河 2017-11-17 00:00:00

原标题:内蒙古3所学校入选第三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国家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第三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国知办发办字〔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52所学校为第三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以下简称“试点学校”),试点时间自2017年11月至2019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3所学校入选,分别是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通辽第五中学和赤峰市松山区红旗中学松山分校。截至目前,内蒙古共有4所国家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启动开展了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旨在通过试点促推广、示范促深化,整体推进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为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性支撑。内蒙古自治区应势而动,在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科协联合推动下,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初见成效。2016年,锡林郭勒盟蒙古中学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实现了自治区“国家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零的突破。2017年3月,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科协联合印发《关于确定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内科发知字〔2017〕4号),确定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等10所学校为自治区首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此次入选国家级试点学校的3所学校,均产生于自治区首批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