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办要求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原标题:自治区安委办要求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12月29日,自治区安委办发出通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领域和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制定有力有效防范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治区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二轮全区安全生产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一盯到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大从严执法力度,切实解决检查多执法少的问题,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易引发事故的坚决停产整改;对只顾追求经济效益,无视安全风险,违法违规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的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对已经关闭的又擅自复产的坚决打击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节日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节日期间不停产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