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部署“3•18”文化市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原标题:内蒙古部署“3•18”文化市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3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部署开展2018年“3·18”文化市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为扎实做好此次宣传活动,自治区文化厅要求各地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宣传文化市场政策法规,推进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活动为主题,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宣传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营业性演出、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文化市场有关政策法规;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修改部门行政法规的决定》(国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令第676号)、《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中涉及文化市场部分的内容。二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刊发文章,广泛宣传近年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重点跟踪报道文化市场大要案的查处情况,宣传近年来本地文化市场案件,特别是新兴领域、追究刑事责任、具有典型意义和重大案件,进行重点剖析。三是制作、散发以文化市场政策法规为内容的宣传栏、板、手册等宣传品,大力宣传文化市场政策法规,重新对外公布12318监督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电话、网站,明确和宣传文化市场受理投诉和举报范围及内容,举办以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组织开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行动,向群众和经营业主宣讲上网服务场所和娱乐场所转型升级相关政策,推动文化经营场所转型升级工作。四是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筹划,要安排专门力量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要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协调,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要重点宣传近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有关成绩和行动,充分展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成效和执法形象。五是要结合宣传活动,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一批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案件,并有目的和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经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