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专项调研大小兴安岭林区接替产业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及林区改革推进情况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专项调研大小兴安岭林区接替产业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及林区改革推进情况
为推进落实《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深入了解大小兴安岭及长白山林区接替产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执行情况及国有林区改革情况,促进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5月21日-26日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处仝云岗副处长深入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根河、鄂伦春旗、阿荣旗、牙克石、鄂温克自治旗等地区,专项调研林区接替产业专项重点支持的代木能源、新动能产业、生态文化旅游业、充分吸纳就业的林下特色产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及国有重点林、地方林业改革推进情况,自治区发改委东部振兴处孟青龙处长全程陪同。
国家发改委从2011年开始设立大小兴安岭及长白山林区接替产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我区自2011年至2018年累计争取6.2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共安排58个项目,呼伦贝尔市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3.66亿元,实施项目33个。此次调研组一行重点调研了代木能源项目的执行情况,包括额尔古纳市代木能源集中供热项目(一期)项目(2013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3212万元)、根河市区代木能源集中供热工程项目(2011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1908万元)、阿荣旗新源热力公司一期技改及扩建工程(2018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940万元),代木能源项目的实施对林区民生工程及生态保护意义重大,有效改善了林区人民群众的冬季取暖问题,减少了木材消耗,保护了森林资源,同步也带动了社会投资。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类项目重点调研了额尔古纳市西山湿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1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440万元)、鄂伦春旗拓跋鲜卑民族文化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935万元)、阿荣旗牧人寨生态休闲景区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1761万元)及根河市人工蓝莓种植等,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助推了呼伦贝尔“全域旅游”“四季旅游”的发展。北药产业及林下特色产业发展中重点调研了根河市根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环保木结构集成材及木屋生产扩建项目(2012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274万元)、鄂伦春旗大杨树北方药业科技开发公司中药饮片加工项目(2013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144万元)、鄂伦春旗克一河诺敏山黑木耳加工基地等项目。调研组深入实地了解呼伦贝尔林区项目的建设情况、发展瓶颈、资金配置情况及林区接替产业发展培育问题,并详细咨询林区改革的进展、林区职工就业安置、“三供一业”移交地方政府、林区经济转型发展等情况。
在林区实地调研基础上,调研组在呼伦贝尔市新区召开座谈会,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扎兰屯、鄂温克等地发改委(局)和内蒙古大兴安岭国有重点林管理局、根河市林业局、呼伦贝尔市林业局进行座谈,“点面结合”,全面了解呼伦贝尔市林区专项的执行和林区改革推进情况。座谈会上各地方发改局结合代木能源类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生态保护意义,提出加大大小兴安岭林区专项的支持力度和减免地方政府配套、提高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持比例等建议。同时建议加大对林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建议对林区防火公路、林间道路建设给予高度关注等。
国家发改委振兴司产业处仝云岗处长充分肯定了内蒙古林区接续替代产业实施情况和林区改革成果,替代产业在林区真正做到了“雪中送炭、锦上添花”,解决了林区重大的民生问题,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提出下一步重点跟时项目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项目建设,尽快达产建效。自治区发改委东部振兴处孟处长结合实地调研情况,提出“两个建议”,一是建议国家发改委对各地在“十三五”中期评估及“十四五”规划编制时,重点考虑林区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的实际,统筹推进实施好经济转型及林区改革;二是建议列入林区专项实施范围的各地区提前谋划好2019年项目储备,提早列入国家三年滚动重点项目库及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两个要求”,一是要求争取到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各专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精准实施,落实好日常监管责任,确保尽早开工,投产达效;二是要求针对确有困难无法开工的项目,要尽快申请项目调整,把资金调整到有能力建设的项目上,以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四两拨千金”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推动东部经济转型发展,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