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完成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
魅力霍林河
2018-06-22 00:00:00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完成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
5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全体工作人员领取了最新换发的行政执法证,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完成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 2017年9月,经内蒙古自治区编办批复同意,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整设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并对其执法性质、内容及执法人员岗位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按照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资格认证培训并通过了考试,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申请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经审核,两名处级干部获得自治区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监督证》,其他执法人员获得《行政执法证》。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自治区本级城市综合执法人员要不断学习掌握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