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四个规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乌兰察布日报 2018-09-12 00:00:00

原标题:集宁区四个规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集宁区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站位健康扶贫大局,“四个规范”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切实增强群众的满意度。

规范特殊人群签约。对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等特殊人群,签约家庭医生协议实行“双签双扶”,即由签约团队或乡镇卫生院指定签约医生和乡村医生与签约居民实行双重签约,全力保障签约居民遇到紧急情况时人员、交通等方面的需求,确保特殊人群遇到困难时有人管、有人帮、有人照顾。

规范协议书留存。《家庭医生签约协议书》保证签约居民、村医和乡镇卫生院三方留存,密切关注精神残疾、智力残疾且监护人年龄超过65岁的群体,由“双签双扶”帮扶人帮助他们在家中采取单独存放、集中保管等方式,妥善留存协议书,防止发生丢失损毁问题。

规范履约行为。对不识字、肢体残疾、视力残疾、0—6岁儿童、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等人群中本人不能签字的,由家属或监护人代签。签约团队围绕基本公卫、基本医疗、健康管理每月提供一次服务,并根据贫困人口本人意愿提供个性化服务,准确详实记录服务内容。

规范督导检查。建立区、乡、村“三级包联”责任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区卫计局每位领导分包一个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职工包村,村卫生计生专干和村医包联到户,动态掌握签约居民信息变动和履约服务情况。

区卫计部门按月开展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织密签约服务网络,实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贾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