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
原标题:内蒙古开展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做好我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活动。
2018年10月底前,各盟市卫生计生委按照建设规划统筹组织医疗机构完成城市医疗集团和旗县域医共体组建工作。所有城市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含业务能力较强的城市二级综合医院)牵头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部加入城市医疗集团。旗县域由旗县医院(含旗县蒙中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旗县内所有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部加入医共体。原则上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能加入一个医疗集团或医共体的建设。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辖区内医联体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各医疗集团和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医联体内部的医疗质量管理。各盟市和医联体牵头医院按照国家《医疗联合体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和自治区的医联体考核指标,开展城市医疗集团和旗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工作,各盟市将绩效考核结果定期在行业内和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