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障办法助推内蒙古税收治理迈上新台阶
原标题:税收保障办法助推内蒙古税收治理迈上新台阶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正式发布,从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首部税收保障政府规章,为建设政府部门协同治税、社会主体共同治税的税收共治格局提供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重要依据,在实现内蒙古自治区税收保障“更上一层楼”的同时,标志着“法治内蒙古”建设在税收领域迈出重大步伐,也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税收治理迈上新台阶。《内蒙古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充分吸纳了征管法修订草案精神,并与内蒙古自治区实际相结合,全文26条明确了政府及各部门保障主体地位,拓展了税收管理新方式,优化了税收服务,强化了税收监督,对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税收执法协助机制和违反税收保障法律责任都以法条形式进行明确,实现了“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协同共治格局。
近年来,内蒙古税务系统紧紧围绕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各项决策部署,把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作为推进税收工作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生命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税收法治保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大普法宣法力度,着力构建法治税务、阳光税务,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内蒙古税收事业,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以促进部门协同谋求共治。内蒙古税务系统以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为重点,以实施信息管税与信用管税相结合的“双信”税收治理为切入点,采取多种举措凝聚税收共治合力。全国首家上线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对接,与内蒙古统计局实现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税务登记信息的实时更新,与内蒙古工商局联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成立税警联络机制办公室,与多部门共同开展失信企业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协同监管与联合惩戒;与内蒙古发改委签订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实施“征信互认、信用互动”,与银监部门共建“银税互动”服务平台,有力有效推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税收共治良好态势逐步在内蒙古筑底成型。
二是以严格规范执法推进法治。内蒙古各级税务机关全面推进国家税务总局依法治税指导意见,完善制度与规范执法并重、压实责任和严格监督并行、培养人才和激发活力并举,大力提升干部依法治税能力。在14个盟市局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推广应用内控监督平台,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连续5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良好税收营商环境逐步成为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三是以落实改革举措实施善治。全面推开营改增实现常态化平稳运行,统筹有序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开展规范涉企保证金管理和证明事项清理,上线运行智慧稽查工作平台,联合公安、海关、人行从严从速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稳妥落实个人所得税各项改革举措,积极推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
四是以创新普法宣传倡导自治。内蒙古税务系统以创建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和法治税务基地为载体,不断创新税收普法宣传活动。集成“呼包鄂城市圈”优势资源,联合司法厅创建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呼包鄂三地共享的内蒙古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采取“立足实践+多方凝聚”形式,开展政校合作、税史教育、税法知识宣讲、体验教育、双语宣传等活动。制作《蒙古马》《润物无声》等微电影宣传税法知识,传播税务文化。以“服务发展+提升站位”实现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增进了征纳和谐,促进了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