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改革工作现场会召开
原标题:全区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改革工作现场会召开
为扎实推进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建设,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全区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改革工作现场会,就全面提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提升全区公安交管部门特别是事故处理岗位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分析了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深化事故处理模式改革进行了强调和部署。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适应新时代要求,切实转变传统的观念和做法。加强对全体民警、辅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升全体民警、辅警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共同把深化事故处理模式改革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切实加强对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改革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革方案,合理布局、统筹推进,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改革。三是沟通协调,合作共赢。切实加强与当地保险行业的沟通配合,按照厅交管局与自治区保监局签署的警保联动框架协议内容,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推动事故处理模式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会议对全区公安机关和保险行业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改革以及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提出相关要求。会议强调,各地要深刻认识到事故处理模式改革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照先进、找准差距,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让改革创新的思路想法和经验做法真正落地,确保事故处理模式改革工作取得实在效果。坚决克服松劲麻痹思想,牢固树立风险意识,鼓足干劲、再接再厉,全力投入到“百日整治”工作中,牢牢把握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个核心目标,紧紧围绕路面管控、隐患清零、宣传攻势和协同共治四条工作主线,保持路面严管不失控、隐患“清零”不间断、宣传攻势不减弱、协同共治不松懈,坚决防止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出现反弹。
会上,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与自治区保监局联合签署警保联动框架协议,全面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化治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有效打击保险欺诈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