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铸警魂——记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公安局王维海同志的先进事迹

内蒙古晨报 2019-06-01 00:00:00

原标题:热血铸警魂——记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公安局王维海同志的先进事迹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侯云峰 通讯员 左文新)王维海同志于1989年警校毕业分配到太旗公安局工作,先后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教导员、常青派出所所长,现任刑警大队大队长,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保持了良好的政治本色和警察品格。他貌不惊人,语不豪迈,用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警察这个神圣职业的无比热爱和满腔热血,在与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中,用实际行动和战绩一次次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名优秀刑警的人生答卷。

从警二十多年来,他凭着自己对公安事业的执着追求和热爱,埋头苦练基本功,以充沛旺盛的精力和惊人的毅力,借助自己在基层工作多年磨练出来的遇事能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一次次漂亮地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他在刑警大队工作的二十多年时间里直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00余起,其中重特大刑事案件500余起,并直接参与破获诸如1995年11月10日马坊子乡水井子村杀人碎尸案;1996年3月31日沙沟乡光荣村残害幼女抛尸案;1997年11月17日宝昌镇面粉厂特大撬盗金柜案;2007年6月6日特大麻醉抢劫案;2015年6月27日香港市民刘美言被绑架案等一系列影响极大的案件。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王维海同志在侦破大要案件中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1999年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人民满意民警,2013年2月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爱民模范先进个人。

面对荣誉,王维海同志在受到极大鼓舞的同时,也感到自己的责任。他说:“我是党员也是警察,荣誉只是对我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今后工作的鞭挞。我绝不辜负各级领导和人民对我的期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人民撑起一片安宁的天空”。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王维海同志以其正确的人生方向和远大的理想,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努力实践着一名人民警察的忠诚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