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0018元
原标题:2018年内蒙古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0018元
2018年内蒙古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0018元,与2017年的36626元相比,增加了3392元,同比名义增长9.3%,增速比2017年提高7.9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8年内蒙古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7.3%。
2009-2018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名义增速
分区域看,呼包鄂3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1765元,东部5盟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430元,其他4盟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049元。同比名义增长率分别为8.7%、6.1%及10.9%。
附注:
1.指标解释
(1)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内蒙古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共调查6432家单位,抽样比约5.5%。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地区划分方法
呼包鄂地区指: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
东5盟市包括: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锡林郭勒盟。
其他4盟市包括:乌海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和阿拉善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