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展矿产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助力全区自然资源动态监管
原标题: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展矿产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助力全区自然资源动态监管
为全面落实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家底清查、配置高效、监管有力”的自然资源管理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全面开展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列为2020年重点工作,为形成全区可复制和推广的工作模式,在全区范围内适时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奠定基础。
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旨在通过摸清资源权属、数量、质量、用途和分布情况,补充调查价格、使用权、收益等,估算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是掌握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的一项基本工作内容,是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的重要途径,目的在于切实履行全民所有矿产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向自治区人大报告国有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自然资源资产数据,为进一步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推进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决策支撑。
在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中,地调院负责承担自治区矿产资源资产的清查核算工作,并为盟市、旗县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完成资产清查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支撑。按照“分布实施、试点先行、全区推进”的原则,在2020年度先行在锡林浩特市等三个地区开展清查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以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为基础,以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和矿政管理数据为补充,以期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方法和技术方法。试点工作的实施,标志自治区全民所有矿产资源清查工作正式启动,将为自治区、盟市、旗县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完成矿产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提供方法经验,为实现自治区全民所有矿产资源资产信息高效管理和动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