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不动产登记共享数据加快“嵌入式”应用
原标题:内蒙古不动产登记共享数据加快“嵌入式”应用
按照国办8号文件要求,不动产登记与12个部门实现数据共享。我区积极推进部门间信息集成共享落地,流程优化落地,各地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依托,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共享数据中间库,把共享数据“嵌入式”应用到不动产登记各个环节,不断提升我区不动产登记业务整体水平。
其中,呼和浩特市通过国家、自治区、市3个层级,已实现与11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并与自治区、市2级公积金、市纪检委实现数据共享。目前,正与市大数据局、政务服务局做对接。市本级拟更新共享模式,实行业务驱动查询为主的共享模式。已重新开发了房屋套数、进度查询、证书真伪查询等接口,数据正在挂接到市共享平台;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共享数据全市一盘棋。与市大数据发展局联合,和公安等16个部门进行了对接。一次性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同步开展了市、旗网络迁移,正在申请使用“政务云”服务器。目前,已获取5个部门信息数据,正在申请自治区及国家层面的数据下沉。市、旗不动产平台技术单位已完成接口开发;呼伦贝尔市建立了市级部门间专线共享。与市法院建立点对点“闪电查”工作体系。与市纪监委、检察院建立专线查询机制。与市公安局建立不定期案件查询工作机制。加入市级资源共享平台,并于去年底与共享平台完成数据资源对接,手动上传了现有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表格,实现物理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