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实施不动产登记“十办”便民新举措

魅力霍林河 2020-11-24 09:13:00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实施不动产登记“十办”便民新举措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实施不动产登记“十办”便民新举措。

实体大厅全城办。为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在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方便群众就近选择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除权属注销和查封登记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服务大厅,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均实现市四区通办全覆盖。同时,在服务大厅设置不动产自助查询设备,可实现查询人通过机读身份证信息以及人脸识别自行查询名下房屋套数并打印证明;设置不动产登记证明自助打印设备,可实现申请人通过机读身份证信息,自行打印不动产登记证明。

网上大厅自助办。一是打造24小时不打烊网上办事大厅,利用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签名实现在线查询权属状态、在线业务受理、在线预约、在线业务进度查询、在线权属证书验证、公示公告、投诉建议、便民网点信息查询、邮政快递服务查询、不动产证明申请等功能。同时,利用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群众可自主查询不动产首次登记(大产权)办理结果情况。二是加快推进网上支付功能(微信、支付宝等),与财政系统进行对接,实现登记费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渠道网上缴费。

微信预约精准办。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同时适应疫情防控形势新变化,保障群众安全有序办理相关业务,取消现场排队叫号,全面实行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分业务、分时段进行预约,大大压缩群众和企业等待时间,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针对特殊群体设立绿色通道,无需微信预约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是权利人年满75周岁以上,权利人患有重大疾病,权利人为残疾人(聋哑或行动不便),权利人为孕妇,权利人为现役军人、基干民兵,权利人为援鄂及一线医护人员,无需微信预约,即可办理相关业务。二是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无需微信预约,出示企业身份证明材料,可直接进入服务大厅至“企业受理窗口”办理相关业务。三是办理权属注销登记(灭失)、查解封登记的,无需微信预约,可直接办理相关业务。

一窗受理综合办。打造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推行“五个一(一次取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个平台、一次办结)”工作模式,利用共享中间库实现三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交换,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一是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原先需群众往返4个窗口、排5次队,现只需群众在1个窗口、排1次队,实现群众办事“一号叫到底”。二是办事程序明显优化。由提交21份材料优化为提交5份要件材料,既方便群众办事,又节约行政成本。三是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由三个部门多个窗口至少2天缩短至三个部门一个窗口60分钟办结登记申请。

窗口延伸联合办。一是将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延伸至银行、公积金相关业务,减少抵押登记业务的办事流程。通过利用第二代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进行身份认证和视频拍照,并填写规定的电子要件材料,无需再到服务大厅提供纸质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申请人上传的电子要件材料进行审核、登簿,做到“不见面”办理登记,实现“一次也不跑”。现阶段,已实现抵押登记窗口延伸至银行18家,67个网点。二是将不动产登记申请端口延伸至开发企业,减少转移登记(分户)业务的办理流程。通过利用第二代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授权委托给开发企业录入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内网受理审核,实现“最多跑一次”,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流程提速办。一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要件材料,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取消“转移登记-商品房买卖(分户)”住建部门所需的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通过利用中间库共享不动产登记部门的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取消办理分户登记前的物业维修基金缴纳环节。二是深入推动电子证照的使用和普及,对不动产登记涉及到的证书、证明、凭证等各类出具的材料进行数字认证,将“电子证照”及纸质证书同步应用。不动产首次登记自动生成电子证照,可依据电子证照办理转移登记(商品房买卖),无需提交纸质《不动产权证书》(大房本)。三是为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复杂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一般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简单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注销登记即时办结;银行“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企业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压缩至1个工作日。四是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务由“三审制”优化为“二审制”,其他类型登记业务均优化为“一审制”,提高审批效率。

此外,下班时间夜市办、休息时间加班办、遗留项目社区办、特需人群上门办,持续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