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座谈交流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座谈交流
为进一步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统计工作现状,深入研究林业产值核算方法,提高林业统计数据质量,打通部门数据共享通道,建立部门数据共享长效机制,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就林业统计工作开展座谈交流。
会议强调,林业是第一产业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数据的主要来源是林草部门。近几年,自治区林草局积极支持配合统计局开展第一产业核算,提供基础数据,此时正值年度产值核算的关键时期,座谈交流恰逢其时,为达到“应统尽统”的目的,双方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交流。
座谈会上,自治区林草局详细介绍了林业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监测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指标解释以及林草部门数据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治区统计局介绍了《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农业产值和价格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调查方式、期别以及第一产业产值核算的方法。
会议期间,双方围绕基础数据生产和产值核算中面临的问题进行充分的交流,深入探讨解决办法,就林业产值核算指标与林草局相关指标进行逐一比对分析,明确两部门统计指标的一致性和口径范围,就共享数据的频次进行磋商,对建立长效数据共享机制达成共识,座谈会取得突破性进展。
下一步,自治区统计局将继续秉持“开门协作办统计”的原则,与林草局在数据共享、双向评估和公开使用等方面开展更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夯实林业统计数据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促进季度、年度林业产值核算工作顺利进行,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依据,推动自治区“三农三牧”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林草局改革发展和科技产业处、规划财务处,自治区统计局核算处、农牧处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