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部门携手保障重度残疾人医疗服务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内蒙古五部门携手保障重度残疾人医疗服务

7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残疾人联合会联合转发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度残疾人医疗服务及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联合携手做好重度残疾人医疗服务和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重度残疾人医疗服务体系。各地要完善相关扶持政策,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推进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的规范建设与发展。要统筹医疗服务资源,推动医疗机构与康复、疗养、护理等机构之间的转诊与合作;提高基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完善“上下联动、急慢分治,分级诊疗、分阶段康复”的服务体系,方便重度残疾人等群体获得系统、规范、便捷的医疗服务。

《通知》要求,重度残疾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中,经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对救助后仍有困难的,要充分发动社会慈善力量予以帮扶。(记者甄海霞通讯员王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