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保督查组在包头市开展实地督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环保督查组在包头市开展实地督查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5月18日至20日,自治区推进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督查组在包头市开展实地督查。
期间,督查组采取全面了解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座谈访谈相结合、查阅资料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听取了包头市委市政府整体情况介绍,深入3个旗县区、10处现场开展检查,访谈干部群众160余人,查阅领导讲话、文件简报、会议纪要、规划方案、账目表册等档案材料330余件。
行动速度快、责任落实严、推进力度大、创新亮点多,是督查组对包头市整改工作的总体评价,特别是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研究环保问题次数多、事项全面。加强环保督察机构建设,周报告、月调度、季研究的工作机制等方面,给督查组留下了深刻印象。涉及包头市的24项整改任务,目前的进展情况分别为正在组织实施18项、基本完成3项、已经完成2项和进展缓慢1项。
针对督查反馈意见,包头市立即作出整改部署: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做好环保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正视问题、立行立改。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以改促进,以改提升。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进度和质量。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过程问责、依法公开问责;巩固成果、强力推进。坚持铁腕治霾、重拳治水、全域增绿。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依法严管,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宋阿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