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十五巡视组对包钢开展专项巡视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十五巡视组对包钢开展专项巡视
原标题:自治区党委第十五巡视组对包钢开展专项巡视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经自治区党委同意,决定派出第十五巡视组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巡视。
5月21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五巡视组正式进驻包钢(集团)公司,并召开了巡视工作动员会。本次专项巡视,巡视组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方面的重点专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监督的重点是包钢(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巡视组将紧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和利用经营管理权寻租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包钢(集团)公司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在“三重一大”方面的违纪违规和权力腐败问题,并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查找原因,为加强党对国企领导、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监督,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监事体制改革提供参考。
巡视组在包钢(集团)公司工作约1个月左右,组长温建成,副组长靳素平、赵光炯。巡视组驻在包钢宾馆,巡视期间(5月21日—6月21日)的专门值班电话:0472—5366623(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5148042575(上午8:00—晚上8:00);专门邮政信箱:包钢宾馆13号邮政信箱,邮编:014010;电子邮箱:xsbggs@163.com。巡视组在包钢宾馆一楼大厅右侧设有专门信访接待室,在巡视组驻地、包钢(集团)公司办公区、部分厂区门岗等处设有专门举报信箱,敬请社会各界积极踊跃提供情况、反映问题。
根据巡视工作职责,巡视组主要受理包钢(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范围的信访,巡视组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认真处理。(刘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