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魅力霍林河 2015-10-09 15:55:00

原标题:内蒙古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审议同意,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的通知》。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上了解到,此次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涉及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铁道、交通、通信局、农牧业、林业、文化、财政、发展改革、卫计委、质检、环保、科技部门、旅游、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组织部20个部门,涉及收费项目65项。其中,涉及教育部门的收费项目最多,达17项。依据该《通知》精神,2014年12月31日以前的自治区批准设立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通知》以及所附《目录清单》为准。凡未列入《目录清单》或未经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全国性和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的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拒绝支付。2015年1月1日以后,全国性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自治区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改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今后,凡变更自治区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需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批准;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需经自治区发改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