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公告
原标题:关于建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54次主任会议决定以下14家单位作为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2.和林格尔县黑老夭乡人大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保障部
4.根河市得耳布尔镇人大
5.科右前旗乌兰毛都苏木人大
6.科尔沁区木里图镇政府
7.松山区全宁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
8.巴林左旗司法局碧流台司法所
9.苏尼特右旗额仁淖尔苏木人大
10.集宁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
11.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
12.杭锦后旗二道桥镇人大
13.海勃湾区凤凰岭街道和平社区
14.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人大
特此公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