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22日举行
原标题: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22日举行
原标题: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决定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2日举行
13日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1月22日至25日在呼和浩特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主持会议,副主任赵忠、杜梓、杭桂林、吴团英,党组成员孙惠民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呼和浩特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传染病防治条例>的决定》《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呼伦贝尔市等七个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2015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和谐矿区建设情况的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情况的报告;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谐矿区建设情况进行工作评议等。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法调研情况的报告、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调研情况的报告、对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报告,会后,将把人大监督意见转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
落实承担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任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人大代表监督司法案件办理办法,明确了人大代表监督司法案件的原则、范围,对办理工作流程作出了规范;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制度,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届应当至少两次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每年应当编制国有资产负债表并报人大常委会备案,这项规定将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审议通过了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办法,规定了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预算意见建议的途径、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处理方式等,进一步增强人大对政府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记者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