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物业管理谁更好?公司、业主两头难!

内蒙古晨报 2015-12-10 00:00:00

原标题:乌兰察布:物业管理谁更好?公司、业主两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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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放在院子里的办公桌 事发集宁区北方阳光和经典小区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全媒体记者 王小花) 集宁区北方阳光小区与经典东小区同在一个院子里,都是从北方阳光小区的大门进出。交工后,入驻一家物业公司,两个小区由该物业公司共同管理,将经典一侧的物业办公房作为物业办公点,北方阳光小区由于盖的物业办公点面积比较小,就做了门房。现在房子已交工近十年,今年夏天,物业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撤走,两个小区陷入无人管理状态,环境十分差,后社区分别为两个小区选了业主代表,希望他们暂时管理小区。

今年9月份,一家新的物业公司(乌兰察布市荣辉物业公司)愿意接手入驻两小区,进行管理,且向业主们收取0.5元/每平米物业费,得知此事,北方阳光小区5栋楼200多名业主均表示同意,物业公司便入驻到该小区,但经典小区(108户)业主代表不同意物业公司接手,还希望继续由业主代表进行管理,所以将物业办公点的门上了锁,不允许物业进,物业只能暂时搬进北方阳光小区一侧约6平米的门房进行办公。

“地方太小,工人没有歇脚的地方,办公桌都放不下,我们业主连个活动场所都没有,楼房交工时,经典那边的办公点和我们门房由物业及两个小区业主共同使用,现在经典东小区业主郭某把门锁着,谁都不让进,又不是他的房子,他有什么权利锁着?”北方阳光小区业主刘先生表示。

“之前物业管理不善,不代表我们也管理不好,之前暂由业主代表管理是由于没有物业公司,我希望经典东小区业主可以同意并配合我公司进行管理,因为小区年久了,会存在很多维修工作,由物业管理会更正规,现在经典小区业主代表行为很不理解,也很无奈,希望政府部门可以帮我们协调此事。”物业赵经理说道。

“我们社区、办事处及司法所工作人员都帮他们协调过此事,门房太小确实不适合办公,经典小区业主代表只是之前物业撤走我们临时选的,既然现在有新的物业公司愿意入驻管理,就应该交给物业公司,这样既方便管理也能得到正规管理。据我们了解,经典东小区有些年轻业主也愿意归到现在物业公司管理,业主代表的反对意见比较强烈,经典小区业主代表郭某将两个小区共同物业办公点锁住是不对的,但我们多次与其协调,都没有成功。”负责该辖区的前进路办事处电管社区网格长兰女士表示。

对此,郭某妻子则表示:“我觉得现在我们几位业主代表管理的小区比之前物业公司管理好多了,而且我们费用收的也低,我们担心现在物业也会像之前物业一样,什么都不管,所以我们不同意归物业管理,至于那间办公室,盖在我们这边我觉得就是我们的,所以他们无权使用,对此事,我们不会妥协。”

12月8日,记者联系到北方阳光小区开发商张总,他表示:“经典东小区物业办公点是经典开发商所盖,属于经典东小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