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补齐短板 塑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原标题:内蒙古:补齐短板 塑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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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五大基地”,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力度,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协同制造、智能制造,做大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市场化运作的养老服务新模式,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完善“一核多中心、一带多轴线”城镇体系,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增强城镇对农村牧区的反哺和带动能力;加大统筹区域发展力度,依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各地比较优势,从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协调机制等方面入手,促进以呼包鄂为核心的西部地区协同发展、东部盟市合作发展、基础薄弱地区加快发展。
——摘自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发挥各地比较优势,从更高层次更广空间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到2020年,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基本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推动乌海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到2020年乌海及周边地区基本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
促进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充分激发东部地区内生活力与动力,促进具有资源优势的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促进锡赤通地区合作发展,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
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不断壮大县域经济规模和实力,加大对县域特色产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促进县域各旗县立足实际,实现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协同发展。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对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和俄罗斯等人口较少民族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到2020年实现民族地区与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摘自《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补齐短板 塑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实现全面小康,协调发展是制胜要诀。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协调的主要目的就是解决内蒙古长期存在的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整体功能最大化。
“十二五”以来,内蒙古在区域协调发展、产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区域协调发展上,内蒙古重点推动呼包鄂协同发展、乌海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东部地区加快发展。确立呼包鄂三市差别化发展功能定位,加快城市群发展,构建环呼包鄂2小时公路圈和1小时快速客运铁路圈;调整优化乌海及周边地区重大生产力布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和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加快锡赤通经济区发展,推动霍乌哈金三角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建设赤峰市产业合作与转型升级示范园区,打造区域增长极。
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五大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三次产业结构由9.4∶54.5∶36.1演进为9∶51∶40,初步形成了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格局。农牧业提质增效,粮食产量由431.6亿斤增加到565.4亿斤,牲畜存栏由1.08亿头只增加到1.36亿头只,牛奶、羊肉产量居全国首位,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由51%提高到58%。工矿业转型升级,由“一煤独大”向产业多元转变,煤炭对工业增长贡献率由33.5%下降到11.3%,装备制造、高新技术、有色金属和农畜产品加工业贡献率由31.7%上升到49%。电力装机由6458万千瓦增加到1亿千瓦,风电装机由968万千瓦增加到2316万千瓦,均居全国首位。现代煤化工、稀土新材料、云计算等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现代物流、文化旅游、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等蓬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43%提高到64%。
在城乡协调发展上,全区累计投资886亿元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全区84.4%的行政嘎查村实现全覆盖,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有力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地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赢得了各族群众的赞誉。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55%提高到60.3%。“一核多中心、一带多轴线”的城镇体系初步形成,城市面貌、功能和宜居性持续改善。呼包鄂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东部盟市发展步伐加快,老少边穷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民生水平显著提高。“十二五”以来,全区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18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7698元、5781元增加到30594元和10776元,年均增长11.1%和13.3%,高于经济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3.1∶1缩小到2.8∶1。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大力实施扶贫开发、百姓安居和创业就业工程,192万农牧民摆脱了贫困,为220万户城乡困难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34万人。“三个一”民生实事惠及336.7万农牧户、4.15万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和4800个零就业家庭。(记者 王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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