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4年将帮扶35万人就业脱贫 实施7项重大举措

魅力霍林河 2016-08-27 09:13:00

原标题:内蒙古4年将帮扶35万人就业脱贫 实施7项重大举措

从今年起,内蒙古将通过7项重大举措,分4年完成35万左右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任务,确保到2019年,每个贫困家庭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劳动力至少一人实现就业……这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于日前研究制定的《就业创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就业创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均属《实施方案》的扶持对象。

普查登记建档

建立动态台账,实现就业创业精准扶贫……这是《实施方案》提出的第一个举措。其中要求,各地以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为基础,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对登记建档的贫困户逐一进行普查,进一步了解贫困群体的人员结构和就业创业需求,掌握本地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学历、技能、就业创业状况等)、就业愿望(包括就业地点、就业岗位、薪酬福利等)、培训愿望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增加“就业扶贫”模块,录入就业扶贫对象实名信息,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实现就业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实施就业援助

《实施方案》明确,要实施就业援助,引导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具体措施包括:各地要结合每年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扶贫对象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村组宣传栏、新媒体、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扶贫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实现就业援助的常态化,促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加强区内外劳务输出对接,搭建“东西部劳务对接”“京津冀劳务对接”平台,发挥劳务品牌作用,促进通过劳务对接实现就业。

开展技能培训

在该项举措中,《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根据扶贫对象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对贫困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含工业园区定向培训)和岗前技能提升培训,提升贫困家庭成员就业能力;根据培训职业(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等内容,给予培训费补贴;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未继续升学的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按规定给予技能鉴定补贴。

在未来4年中,我区将依托产业发展,带动扶贫对象就业。具体措施包括: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依托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挖掘、升级民族传统和特色产品;大力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以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为平台,通过建立“一村一品”产业带头人培训基地,举办分类、分专题培训班,为贫困农村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带领农户脱贫致富的带头人;聘请国内外专家到贫困地区,对“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进行现场指导,传授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帮助解决技术问题,提高致富能力。

同时,向贫困地区大力推广国内外新品种、新技术。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我区还将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引导扶贫对象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

对吸纳贫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给予创业扶持

为了加强创业扶持,促进实现创业脱贫,我区将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扶贫对象,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上述贷款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予以贴息。

对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劳动者,组织开展电子商务、SYB等创业培训(实训),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同时,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劳动者,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

此外,我区还将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在人口聚集度高的苏木乡镇建设农牧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吸纳周边扶贫对象在园内就业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为扶贫对象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

落实精准扶贫

对于贫困劳动者,我区将实施分类实策,落实精准扶贫。具体措施包括:首先,对30岁以下的贫困劳动者,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现转移就业,并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其次,对30岁至50岁的,主要以产业带动就业和异地搬迁就业两种渠道为主,针对扶贫对象的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积极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针对性岗前培训,帮扶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特别要结合家庭服务业发展,强化家政服务、月嫂保姆、养老护理等适合年龄段贫困妇女的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第三,对50岁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贫困劳动者,从政府开发的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引进急需人才

除了上述措施,《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加大对贫困地区人才智力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通过各种方式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短期服务项目,认真开展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层短期服务项目,鼓励引导区内外高层次人才支持贫困地区科研生产和经济建设。

此外,贫困旗县事业单位招录人才时,可适当放宽条件、降低门槛,给予贫困地区充分的选人用人自主权。自治区、盟市在举办各类人才培训时,加大对贫困旗县的倾斜力度,大力支持贫困地区人才培养。(记者张学博实习生李书雯李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