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财政已拨付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 2017-06-09 00:00:00

原标题:锡林浩特市财政已拨付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高申 通讯员 白慧霞)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加强群团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锡林浩特市委召开第7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了工会工作汇报,会议明确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锡市财政局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2%提取工会经费,按所提取经费的60%分期拨付至市总工会账户。记者了解到,5月份,锡市总工会已收到市财政拨付的首期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该经费将陆续拨付到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账户;工会经费的落实,为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开展的职工维权、劳动保护、技能培训、帮扶救助和进行慰问、文体活动、奖励等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据了解,根据《工会法》第5章第42条第2款中凡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单位均需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经费的规定;近期,锡林浩特市财政已将代扣代缴的行政、事业拨款单位工会经费分期拨付市总工会。

记者了解到,目前,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已设立工会账户的有38家,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七章第三十八条经费独立原则,全市财政拨款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将全部设立工会账户。下一步,市工会也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工会经费的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同时,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也将在适当的时间对基层工会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