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答卷”越来越暖心
原标题:“民生答卷”越来越暖心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民生是一个大课题,也是一篇大文章。改善民生既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市委、市政府工作的着力重点。五年来,市委、市政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改革新要求、人民新期盼,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市民生工作取得新突破,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就业有门 创业有路
就业创业工作是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重大问题。五年来,通辽市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多措并举促就业,千方百计保民生,全力促进充分就业。
今年5月18日,由市人社局主办、市就业局承办的“通辽市首届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暨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选拔赛”举行,10名选手分获一二三等奖,8名优胜选手参加了在呼伦贝尔举办的盟市分赛,7名选手晋级自治区比赛,1名选手获得全区第一名。年初以来,全市各级人才市场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活动,期间举办专场招聘会17场,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6.7万份,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近4万个,达成就业意向1.7万人。
今年,通辽市以市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云服务”信息平台为基础,积极构建现场招聘、网络招聘、远程招聘、手机求职、人才E站、公共服务“六位一体”的实时智能招聘服务体系,做到就业有工作、创业有平台,全市就业率显著提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分类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等工作任务列为重点民生实事。通辽市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优化就业创业服务,积极推进重点群体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今年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631人,同比增长12.8%;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951人,同比增长52.2%;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52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6%,低于自治区3.9%的控制目标。全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2363人,农牧民工转移就业技能培训7690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38.12万人,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5309人,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8.2万人,缴费金额4100万元。
通辽市组织编印了《最新就业创业政策汇编》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简易手册》《为农牧民工服务工作手册》等宣传材料。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活动,走访就业困难人员491户,新认定符合条件的未就业困难人员562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61人。新认定2家人才服务中介机构,开展了旗县市区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年检和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进一步推进就业服务实名制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劳动力资源信息有效数据量达到80.89万人,共发放《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51.68万本,基本实现了9项实名制管理数据与统计报表相统一。
同时,通辽市还积极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规范创业孵化园区管理,依托市创业就业培训指导中心打造创业指导服务平台;重点打造“集中+分散”模式的创业孵化平台,2016年争取到自治区创业就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660万元,新认定2个市级标准化和7个市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今年将重点打造“通辽创业谷”“创客通辽”等众创空间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创新创业基地。
近年来,通辽市以创业带动就业,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取得新成效,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创业孵化园区建设成效明显,创业带动就业呈现倍增效应,实训基地群初具规模,家庭服务业发展逐步规范,重点人群就业稳定增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初步形成了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
社会保障 百姓安康
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这些是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是市委、市政府做好民生保障最好的注脚。五年来,通辽市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水平大幅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夯实。困难家庭的人病了有人管,孩子上学有补助,日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让困难家庭的“心病”越来越少。
今年,通辽市扎实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做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人抓、有人管,实现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区、市、旗三级联网,建立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月度审核制度,实现了核定管理工作动态化、常态化,确保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上半年,全市开展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专项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达到51万人次,下发疑点数据13370条。
2017年,通辽市还提高了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万人,保障标准分别达到620元/月和4700元/年,同比增长5%和6.8%,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70元/月和2900元/年,同比增长4.4%和7.4%;保障特困人员11982人,城市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100元/月和520元/月,同比增长26.4%和32.3%,农村牧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9000元/年和6200元/年,同比增长12.5%和37.8%;保障孤儿531人,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600元/月和1320元/月,同比增长14.3%和17.9%,保障标准位居自治区前列。
同时,通辽市还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市民政局与市公安局、卫计委等部门联合转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从养老院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等五个方面着手,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全力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转变。组织召开了全市养老服务现场推进会议。观摩了通辽市养老服务先进典型,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查摆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了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老年人福利工作,深入开展“华正光明行”助老活动,累计组织义诊活动299场,筛查8606人,305名患者重见光明,为患者减免医疗费用60万元。扎实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累计发放高龄津贴2692万元,惠及39045名老人。
通辽市成立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实现“五险合一”征缴,并向旗县延伸。五项社会保险征缴、发放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打造线上和线下两个经办服务大厅,建成2101个社保综合服务点,发放社会保障卡195万张,实现了老百姓不出村甚至不出户就可以缴费、查询和领取待遇,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社会和谐 人民幸福
2017年,通辽市公安系统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公共安全治理工作,推进方法和手段创新,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有效提升了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
通辽市先后开展了“春运”“震慑系列”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危化品运输车和摩托车违法行为等17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万余起,一次记满12分驾驶人475人。在全力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通辽市公安系统逐级签订责任状,压实领导责任,围绕重要节日、“震慑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等重要节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8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5万余人;部署开展农村牧区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工作,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向农村牧区延伸。在全力做好主城区“疏堵保畅”工作中,采取“视频巡查动态布警、人工干预交通信号、多时段设置信号灯配时方案、早中晚发布实时路况引导出行、规范校门附近等易发拥堵点停车秩序、限制临停时间、设置绕行标识、与教育部门建立信息预警机制”等十多种新的“警力+科技”手段,使主城区高峰时段交通拥堵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坚守消防安全底线,实行农村消防安全市旗乡村和居民五级责任捆绑。全市农村牧区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今年1-5月,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278起,同比下降8.9%,未发生重大火灾。因火灾事故受伤1人,无人员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62.4万元,同比下降41.3% 。
在治安秩序整治上,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打击“盗抢骗”、缉枪治爆和打击“黄赌毒”、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多警种联动,不放过一条违法犯罪线索,不放过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不放过一个违法犯罪嫌疑人,以高压态势“端窝点、摧组织、打团伙、破网络、抓逃犯”,有力侦办了一批涉枪涉爆和“黄赌毒”违法犯罪案件,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