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经信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
原标题:自治区经信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自治区经信委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自治区政府要求,自治区经信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审批权下放后相关工作的通知》,除必须由自治区本级核准备案的工业和信息化内资项目外,其余项目核准审批工作全部下放到盟市和扩权强县试点旗县。为加强已核准备案项目管理,对2013年以来自治区经信委核准备案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建批不符等问题的,提出具体处理建议。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经信委非涉密投资项目的审批全部纳入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实行网上审批,并及时在自治区经信委网站上公布。为提高项目核准备案时效,自治区经信委进一步简化内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前置要件,放宽对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
三、梳理编制权责清单
认真梳理编制权责事项清单。目前,自治区经信委行政权责事项共163项,其中,行政许可权责事项7项,行政处罚权责事项86项,行政确认权责事项15项,行政给付权责事项3项,行政奖励权责事项18项,行政征收权责事项4项,行政监督检查权责事项19项,其他行政权力权责事项11项。新承接国家下放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事项1项。
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按照“放、管、服”要求,自治区经信委在梳理编制权责事项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确认编制了 “八个清单”,对163项权责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并报请自治区审改办审查和确认,形成了自治区经信委“双随机一公开”清单,共涉及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05项,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奠定了工作基础。
五、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根据国家、自治区要求,自治区经信委下发了《关于报送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对2016年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形成规范性文件目录,凡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列入修改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相关程序修改并重新予以发布。
六、重大决策进行集体审定和合法性审查
近年来,制定完善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制度》、《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重要制度性文件。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坚持依法论证,决策方案、草案由政策法规处对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请审议和签发。自治区经信委还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细则,将法律顾问制度拓展覆盖到全委各业务领域,重大行政决策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自治区经信委重点指导煤炭、电力、重点节能行业领域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2017年,首次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后下发实施,经过10个多月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全检查和监管工作有了遵循,1—10月份,全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011,去年同期为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