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大对中央投资卫生建设项目监管力度

魅力霍林河 2018-04-16 00:00:00

原标题:内蒙古加大对中央投资卫生建设项目监管力度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下发《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安排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重点支持疑难病诊治工程、旗县医院建设、三级疾病预防、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血站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2018年中央支持内蒙古自治区7.8亿元,33个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下达各盟市。自治区组织专业力量围绕项目建设各环节,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为重点,对监管对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通知》强调,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手续是否齐全规范;建设进度是否符合投资计划要求;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筹资方式等与批复是否相符;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上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等。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核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通知》要求,监管人员必须深入到现场实地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对投资多、规模大的项目,适当增加到现场的频次,对建设地点比较分散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到现场抽查;对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进行初审,督促项目单位(法人)及时上报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修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在两个工作日内上报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在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单位(法人)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