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开展“4个3”专项执法强化督查
原标题:自治区环保厅开展“4个3”专项执法强化督查
今年以来,自治区环保厅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及周边地区3个城市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督查。借鉴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经验和做法,在3个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全面推动空气质量达标,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是开展“两湖一海”(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3个环境执法督查。由自治区东部、中部和西部督查中心组织开展,采取盟市自查与自治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排水入湖的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惩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自治区东部督查中心对呼伦湖流域开展专项执法督查,主要是在去年检查出问题的基础上,督查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呼伦湖综合治理。自治区西部督查中心、中部督查中心开展对乌梁素海、岱海环境执法专项督查。
三是开展“三水”专项执法检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按照自治区政府整治方案,做好 “划”(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的督查工作。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配合住建部门,联合检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13段黑臭水体消除情况,做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开展不达标重点国控断面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活动,组织盟市重点检查入河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情况,检查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排放情况,严肃查处超标排放问题,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到位。
四是开展3个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发酵行业企业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各盟市采取企业自查整改、专项督查、突击检查等形式,针对群众反复投诉举报的异味问题,督促企业开展全面自查,深入摸清污染根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切实整治异味扰民问题。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各盟市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责令进行规范整治。开展化工园区污染专项排查整治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各盟市开展化工园区土壤污染防治情况排查整治,对停产后残存或废弃的生产原料、产品等化工原辅材料储存、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土壤污染隐患和问题并纳入台账管理,发现重大问题报告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