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区发改部门联合开展《价格法》颁布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
原标题:乌兰察布市区发改部门联合开展《价格法》颁布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
201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称《价格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加强价格法宣传工作,普及价格法规知识,提高价格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经营者价格诚信和群众价格维权意识,6月29日,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集宁区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所在集宁区新区广场联合开展了《价格法》颁布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宣传资料,讲解价格法相关条例、规定,以及生活中常见的价格欺诈手段,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认真进行解释、回答。
市民刘先生听完工作人员对价格欺诈行为的讲解后告诉记者:“一直认为《价格法》是价格部门才需要了解的法规,我们老百姓不用学,今天听了价格欺诈的讲解,发现这是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这个宣传活动搞得好,能让群众知法、懂法,更好地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1—6月份,全市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受理价格咨询、举报、投诉共计122件。其中,价格咨询113件,占总件92.6%;价格举报投诉9件,占总件7.37%,办结率为94.26%。群众所提出的诉求主要集中于商品零售、停车收费、道路施救、驾驶员培训、物业管理收费、房屋配套费、公共租赁房、房屋中介、义务教育收费、非公立医院、医药零售、居民用电、居民供热、自来水、招投标代理费、餐饮等方面。 (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