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94件
原标题: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94件
为全面提升人民监督员素质,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对人民监督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人民监督员要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作用,自觉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确保司法公正的高度,正确看待自己所担负的监督工作,踏踏实实、勤勤恳恳,认真全面地履行监督职责。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发扬奉献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避免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失去效果。人民监督员在监督案件时,要坚持做到“三不”即不违法、不越权、不凭个人感情办事。
截至2018年上半年,全区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94件225人次,应邀参加各级检察机关抽样评估、案件跟踪回访、检察长述职述廉、开放式检委会、出庭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121次378人次,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