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发布全年禁火令

锡林郭勒日报 2019-02-14 00:00:00

原标题:锡林浩特市发布全年禁火令

近段时间来,锡林浩特地区降雪偏少、风干物燥,草原森林火险等级高,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控制火源,预防草原森林火灾,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2019年2月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草原森林防火禁火令。

记者从锡林浩特市草原森林防火指挥部了解到,禁火令从发布之日开始实施,禁火时间为全年,禁火区域为锡林浩特市行政区域内重点林业和草原项目区、南山森林公园、城北防护林、东山森林公园、锡林河湿地公园、额尔敦敖包公园、自然保护区、公益林等林地和草原围封区域及周边区域。

禁火令规定进入草原森林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域,以及野外生火、照明、吸烟等用火行为;严禁上坟祭祀时烧香点烛、烧纸钱、放鞭炮;严禁焚烧垃圾、杂草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严禁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严禁未经审批同意的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严禁其他易发草原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草原森林防火区域内居民生活用火,进入防火区域内的机动车辆等交通工具,要按规定落实相应防火措施。在草原森林防火区域内从事野营、登山、祭祀、聚集、旅游等活动的,要严格遵守草原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并服从草原森林经营者的防火安全管理。

锡林浩特市草原森林防火指挥部号召本地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工商经营户和广大市民群众增强草原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并执行禁火令,并积极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全媒体记者杜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