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意见》(内经信发〔2018〕15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更好地了解出台《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内容,我们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内容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当前,互联网创新发展与新工业革命正处于历史交汇期,发展工业互联网是适应工业技术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的根本要求,加快发展有利于我区经济在更大范围、更高效率、更加精准地优化生产和服务资源配置,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网络应用从消费互联网到产业互联网的跨越,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为制造强区和网络强区提供新动能、新机遇。
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我国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工业互联网发展提供指导和规范。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指导和推动我区工业互联网发展,按照自治区的部署,我区启动了《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的编制工作。
二、总体思路
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在借鉴广东、河北等省市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工信厅征求了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编制工作。
《实施意见》立足我区工业互联网现实基础,充分尊重技术发展和市场发展规律,着重把握了以下要点:一是科学制定发展目标。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提出我区的工业互联网两个发展阶段的目标;二是突出抓好发展重点。将网络、平台、安全以及融合应用推广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三是保持政策延续性。《实施意见》与《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16〕149号)相互衔接,并进一步深化拓展。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制造业转型升级,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加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产业规模,增强工业互联网产业供给能力,强化安全保障,加快互联网行业应用,构建以工业互联网为重要载体的先进制造业发展格局,带动和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为加快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确立了两个阶段的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建设与应用初具规模;到2025年,基本构建与我区工业发展相适应的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全区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工作
《实施意见》围绕加快我区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重塑步伐,建设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提出了发展工业互联网5个重点方向、16项具体任务。在网络基础方面,着力推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标识解析体系,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企业内外网,为工业全要素互联互通提供有力支撑。在平台体系方面,着力建设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和综合类工业互联网平台,采取分类施策、同步推进、动态调整,形成多层次、系统化的平台发展体系。在产业支撑方面,着力培育多元创新主体,推动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提升产品与解决方案供给能力。在推进应用方面。着力提升大型企业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和加快中小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推进工业电子商务与工业互联网应用集成融合。同时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在安全保障方面,着力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建立数据安全保护机制、推动安全技术手段建设,全面强化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
(四)保障支撑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强化组织实施、加大财税支持、创新金融服务、强化人才支撑、营造良好环境等五项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