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指令和公告
原标题: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指令和公告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5号)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命令如下:
盟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盟教育主管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和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职业技能、早教中心、托幼等),未经批准均不得开展培训活动。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6号)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命令如下:
除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盟内其他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安全生产。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9号)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公告如下:即日起,全盟各殡仪馆暂停遗体公开告别仪式、骨灰祭祀等殡仪服务。各经营性、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暂时取消祭扫活动。进入殡仪馆和参加丧事的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有不幸发生丧事的家庭,要及时上报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办)登记备案。要尽量减少送葬人员规模,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0号)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公告如下:一、按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要求,全面开展入户调查登记,严防疫情传播。各地要对1月10日以来湖北省籍入境人员、由湖北省返回的锡盟籍人员、锡盟生源地在湖北省的学生等人员情况进行深入全面入户排查。二、全面启动社会面巡逻防控和环京环盟环旗(县市区)公安检查站一级勤务,开展车辆查验和人员体温检测工作并登记备案。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体温检测和实时监控。各居民小区要进行车辆、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并实行台账管理。对恶意逃避检查和登记备案、造成病毒传播的,将依法处理。三、出租汽车要每日消毒,驾驶员和乘客要佩戴口罩。公共交通、长途客运、机场客运暂时停运。暂停进出锡盟的长途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四、各旗县市区要确定和公布指定接待湖北籍入境人员宾馆信息,其他宾馆一律不准接待。指定接待宾馆要如实登记入住人员姓名、来源地、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早晚体温检测服务。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和疾病控制部门报告。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1号)
为加强工作监督,推动工作落实,根据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现将盟和各旗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锡林郭勒盟8275018
二连浩特市7521848
锡林浩特市6850208
阿巴嘎旗 2022950、2028792
苏尼特左旗2522161、2522580
苏尼特右旗7221008
东乌珠穆沁旗 3221096、3226060
西乌珠穆沁旗 3522876
镶黄旗 6222362、6222994
正镶白旗 6521530
太仆寺旗 5230665
正蓝旗4224480
多伦县12345
乌拉盖管理区 3353016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
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2号)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搞好外国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现将盟外事办设立的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公告如下:0479-8221008,13947971155、15547924521、13847921311。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