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居民自我居家隔离告知书

魅力霍林河 2020-01-31 09:28:00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居民自我居家隔离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

目前正处于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新型冠状病毒是一类主要引起呼吸道疾病的病原体,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传播方式与普通感冒、流感等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相似,发病以后主要表现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为有效应对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您和家人以及更多身边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倡议广大市民主动进行自我居家隔离,期间提醒您采取以下措施:

一、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外出要佩戴口罩。到过疫情发生地区的需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

二、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及时洗手,尽量避免触摸眼睛、鼻或口。用后的纸巾、口罩等不能随意丢弃,应密封集中处理。

三、开展卫生运动。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积极开展清洁扫除,对家具及地面进行清洗消毒。配备加盖的垃圾桶,垃圾一天清理一次。

四、保持良好习惯。不购买和食用野味,少去海鲜、活禽市场,食用绿色、安全食材;居家进行适当健身锻炼,保证身体健康。

五、注意个人防护。有轻微发热症状的,建议居家隔离观察治疗,并随时关注自己的身体变化。

1、要保持相对独立的居住和活动空间,生活用品实行专人专用,与家庭其他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

2、落实消毒措施,患者使用的餐具应煮沸消毒,用过的毛巾、衣物等要用开水煮烫。桌、椅、门把手等易接触的物体表面及地面,使用84消毒液按1份原液加50份水稀释后擦拭消毒30-6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

3、合理营养、注意休息,保持良好心态。每日上下午各测量一次体温。

4、患者使用过的口罩要丢入垃圾桶,再用5%的84消毒液按照1:99配置后,撒至口罩处理,无消毒液者,也可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丢弃。

5、如出现呼吸困难,或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加重时,要及时向属地网格化管理员和疾控部门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按就诊规范要求前往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各旗县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新城区6901455 , 回民区6306994,玉泉区5973029 ,赛罕区6680742,土左旗3188885 ,托县8528589,和林县7191244 ,清水河县7912822,武川县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